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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潮乡一民宅私储9.8吨甲醇被安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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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8日晚,贵安新区公安局马鞍山派出所接到居民举报称:湖潮乡中八村某民宅私储危险化学品。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被举报人家中有约9.8吨高浓度甲醇,当场派人彻夜把守,防止意外发生。8月19日,新区安监局、公安消防支队联合执法,把9.8吨甲醇进行安全转移,目前案件仍在调查处理中。

      据悉,贵安新区已启动了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查处私储危险化学品、消防管理不规范、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等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一强有力的措施保护好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贵安新区公安消防支队陈步尧介绍,甲醇是一种无色但是有毒、挥发以后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非常危险。单纯的从私自储存以后造成的威胁来讲,大的方面主要一个它存储的地方,没有防爆设施,第二它与周围的建筑没有专门的防火分隔,还有它与周围产生明火的距离,还有一些其他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都不足,一旦发生火灾可能整栋房子都会被毁掉。

      马鞍山派出所民警熊跃辉说,存储甲醇的民宅没有配备消防设施,屋内的电线甚至裸露在外,甲醇已有挥发情况。接到老百姓的举报,我们第一时间赶到,打开的时候里面有四个塑料容器,其中三个是5000L的,一个是2000L的。我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开罐以后它是塑料的,拧开以后,扑鼻而来很刺鼻的(味道),我感觉到头有点昏,有点恶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另外,生产企业在生产前,也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严寒 摄)

     (严寒 摄)

      

     (严寒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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