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贵安公告

    贵安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026)遗字第171号

     字号:[ 小中大]  [我要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朱亚明因保管不善,将黔(2018)贵安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60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亚明

    2026年9月28日

    上一篇: 无
    下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