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执证人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生产相关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贵安新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假办理停业或恢复营业,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收回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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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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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801101121 |
贵安新区美华便利店 |
唐* 云 |
贵州省贵安新区直管区湖潮乡碧桂园贵安1号二期星月湾(13)1—1 |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851-88921928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十号楼八楼
贵州省贵安新区烟草专卖局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