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规范贵阳贵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函〔2021〕34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贵安新区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转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原则
1.遵循“学位优先、调剂安排”原则,确有转学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要求进行转学登记,完成资料审核后,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将结合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区域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若登记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将按照辖区范围内“学位优先,调剂安排”的原则,结合审核材料的情况,根据学校空余情况优先统筹安排“人户一致”户籍生,再根据剩余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公共户、集体户等;
3. 原则上班额人数小学超过45人/班,初中超过50人/班的学校不安排转学。
二、转学登记阶段
小学、初中。
三、转学登记对象
因户籍迁移需转入或回原籍就读的贵安新区户籍生。
第一类: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且住宅权利人应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第二类:公共户、集体户等。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迁入贵安新区公共户籍、集体户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未在贵安新区购置房产的。
温馨提示:以下情况不作登记转学
1.学生学籍处于休学状态下不登记转学;
2.原则上已在贵安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安排转学。
四、转学登记时间、方式
登记时间:2025年7月21日—27日
登记方式:扫描下列二维码填写转学申请信息
温馨提示:请需要转学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需按要求上传户籍、房产等图片资料并提交成功;若审核人员对家长上传资料存在疑义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家长进行现场审核。
五、转学通知
- 转学结果将由接收学校在开学前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到校办理转学手续,家长须保持登记电话畅通,相关报名事宜以转入校的通知为准。
- 以下情况视为申请人申请转学学位无效:
(1)家长提供的登记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转学登记。
(2)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转学登记审核的不予安排转学;
(3)逾期未到转入学校报到的(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转学申请。
咨询电话:
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基础教育处:0851-88900539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