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黔(2023)贵安新区不动产权第0005795号 |
吴佳中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 |
520111204005GB00001F00070031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康大道8号羊艾社区7号楼(7)3单元4层1号 |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安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贵安新区大数据科创城市民中心政务大厅A区A1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8510164。
特此公告。
贵安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