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黔财工〔2025〕41号)文件要求,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等部门对贵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上报的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贵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申报的7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其中2018年7辆,金额共计278250元。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5月9日—5月15日。
监督联系电话:0851—88917262,联系人:张航。
通讯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A区4楼。
附件1-1:贵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1-2:贵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
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