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建设部令第54号修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审查以下公司达到所申报资质要求准予许可,现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类型 |
核定内容 |
1 |
贵安新区飞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变更申请 |
法定代表人:杨华 变 黄娟 |
2 |
贵安新区飞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变更申请 |
法定代表人:杨华 变 杨兴志 |
3 |
贵安新区飞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变更申请 |
法定代表人:杨华 变 胡涛 |
本次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4日(3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反映。
公示期结束后,拟准予许可的企业经办人可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贵安新区市民中心统一出证窗口领取证书,如需申请邮寄服务请咨询(电话:88126208)。(注:资质申报及公示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二楼C221
联系电话:(0851)88126208
邮政编码:550003
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