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贵州分中心关于转发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为平稳有序地推进贵安新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实施范围
(一)借款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贵安新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就读于贵安新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高中(含中职)、县(市、区)(或高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父母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确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需出具父母任职单位意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承诺情况属实,方可提出申请。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共同借款人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共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户籍。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贵安新区。
4.其他情况。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二、申贷额度及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一)申贷金额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各位同学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请额。
2.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为在校剩余学制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3.贷款利率及利息。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实际系统结算时间从8月15日起算) 由借款人自行支付。毕业后继续升学就读的需持新学校录取通知书到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资助中心办理点完成就读信息变更,可继续享受贴息。
(二)用途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贷款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自主申请
1.在线申请。首次贷款的学生需要自己完成在线注册,登录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注册→提交贷款申请→如 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 →填写就学信息→导出《申请表》1份,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 同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续贷学生需要先填写续贷声明,导出《申请表》1份,本人签字即可。
2.手机APP申请。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推出学生在线服务系统APP,通过二维码扫码或在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商店、应用宝、OPPO 软件商店、APP Store 搜索“ 国家助学贷款 ”下载APP安装,首贷需先注册,登录完善信息后提交申请,在计算机上打印申请表和困难认定申请表即可办理签订合同;续贷手机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申请贷款,导出申请表即可办理签订合同。
(二)现场(线下)受理点办理流程
借款学生在助学贷款受理点做资料预审→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 ”→签订合同→ 资料复核→打印合同和回执单(完成助学贷款办理)。
(三)高校报到办理流程
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将助学贷款回执单(远程续贷的可交电子回执校验码)交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高校经办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助学借款学生贷款回执信息录入。注意: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应第一时间将贷款受理回执交到所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未及时提交,造成未及时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四)合同签订要求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应仔细阅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由现场工作人员引领并指导其在签字板固定位置签字确认,新生首贷时要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两人同时到现场签字;续贷时经办人一人签字即可。新生首贷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要一起签订合同,务必认真细致,严禁代签,签字时不能出现错别字。
(五)现场贷款办理所需材料
1.首次贷款学生需到受理点现场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首次借款学生为高校在读学生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填写经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没有预申请的学生还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
2.续贷学生到现场办理的,需提供材料:
(1)贷款经办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之一)身份证原件。
(2)经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备注:选择远程(即线上办理)续贷的学生不需提交材料,只需在支付宝进行身份验证即可。
(3)续贷学生变更共同借款人的,不能通过线上申请办理,需由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受理点进行现场办理。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一)办理地点。贵安新区尚义路小学1号楼助学贷款办公室。
(二)时间安排。贵安新区2024年受理时间从7月8日至10月10日(具体调整时间另行通知),每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贵安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热线:0851-88901706。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展板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4.国家助学贷款APP操作指引
5.2024年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告知书个人承诺书
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