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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安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022)遗字第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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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3日,权利人何娟娟/尤敬业向我中心提交了《不动产遗失补证声明书》,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遗失黔(2018)贵安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84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23日)。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2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遗失补证登记,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安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903106。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娟娟/尤敬业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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