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贵安公告

    无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公告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因无法收回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现予以公告收回:

    许可证号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520801100105

    贵安区高峰镇顺祥烟酒百货

    韩  祥

    贵州省贵安新区直管区高峰镇高峰街上

    520501100485

    贵安新区马场镇乐派购物店

    陈明富

    贵安新区马场镇平寨村新寨组

    贵州省贵安新区烟草专卖局

    2022年5月5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