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贵州玖能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规定,我局对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贵州玖能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两家公司提供的备案材料基本符合《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现予备案。请两家公司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时:
一、严格按照《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办理项目备案手续,严禁未批先建。
二、切实加强项目运营安全管理,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要满足国家、省和行业关于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行标准。
三、严格执行充电基础设施价格规定,切实提高充电设施对外运营服务质量,严禁转包充电设施。
四、主动加强与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运营监控与服务平台的对接,按规定同意充电基础设施标识,自觉接受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19年7月5日
(联系人:陈奕帆,联系电话:0851—8890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