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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贵安新区“大数据小巨人企业”和“大数据瞪羚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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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选范围

      “大数据小巨人企业”在新区从事大数据领域,并具有较大经济效益的企业中评选;“大数据瞪羚企业”在新区从事大数据领域,产品创新力强,项目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大数据小巨人企业”(5家):

      1.2018年12月31日前在新区注册成立的大数据企业;

      2.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

      3.在新区内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拥有较高知名度、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大数据瞪羚企业”(5家):

      1.2018年12月31日前在新区注册成立的大数据企业;

      2.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且至少拥有1件专利;

      3.创新能力较强,发展后劲较好的企业;

      4.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

      三、评选方式

      (一)自主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7日至7月5日

      报名方式:可直接向新区大数据办评选邮箱提材料电子档,相关材料见附件。

      (二)企业评选

      报名截止后,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初评,再通过召开现场合评会的方式,评选出两类企业的最终名单。

      (三)其他事宜

      评选完成后将公文通知至企业。获评企业将从省大数据专项资金优先倾斜;若发现材料造假的企业将纳入不诚信名单,2年内不允申报省大数据专项资金。

      (四)联系方式

      相关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邮 箱:826615429@qq.com

      联系人:贵安新区大数据办 0851-88903098


      附件:1.企业评选申报表.docx

                     2.申报材料明细.docx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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