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贵安新区烟草专卖局核准,依法予以收回(注销)以下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正副本无法收回),现进行公告:
姓 名 许可证号
肖 顺 520801100056
龙海佳 520501100809
王方芬 520501100669
伍家庆 520501100822
王良国 520801100014
陈兰英 520501100070
罗 印 520801100072
张丽萍 520501100180
沈凤珍 520501100231
徐 旻 520801100022
贵安新区烟草专卖局
2019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