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贵安新区直管区土地价格体系,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优化利用,保障国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贵州省城镇基准地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安新区直管区初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已于2014年12月26日经贵安新区管委会同意公布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级别范围
贵安新区直管区商业用地分为四个土地级,共18个区块(含第四级区块);住宅用地分为三个土地级,共16个区块(含第三级区块);工业用地分为三个土地级,共12个区块(含第三级区块)。详见表1、表2、表3。

三、使用说明
(一)估价基准日:2014年8月1日
(二)地价内涵:
1、按用途设定标准容积率,商业用地1.0(底层临街深度20米)、住宅用地1.5、工业用地1.0;
2、按用途设定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 “六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宗地内场地平整);
4、规划的医院、学校、农贸市场等公用服务设施基本完成。
四、其他事宜
(一)本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贵安新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二)本基准地价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贵安新区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