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2、建设地点: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3、项目概况: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位于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思丫村,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3.66公顷,其中市政道路用地为5.26公顷、绿化防护用地为1.27公顷、公共绿地用地为4.06公顷、规划净用地为49.01公顷。本项目分二期建设,包括一期、二期。一期为校区、二期为研发区。一期又分三段建设,即A段、B段、C段。一期工程(校区)总净用地面积为383956m2、建筑面积为353800m2。一期工程容积率为0.92、建筑密度24.61%,绿地率为39.98%,停车位为727个。二期工程(研发区)总净用地面积为106136m2、建筑面积为21200m2。二期工程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27.70%,绿地率为37.57%,停车位为1484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的生活污水、汽车尾气、生活垃圾、水泵等设备及汽车进出停车场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水泥、砂石)以及弃土、废石渣的运输、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产生的影响。施工队伍的生活燃料使用清洁能源。
②声环境:施工期的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交通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采取科学施工、优化运输方案、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源的管理等措施来减少施工期项目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同时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
③水环境:项目不在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洗砂和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等,通过收集后用于施工所需用水,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旱厕。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无弃方产生,施工期可能产生一定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处处理及处置。
⑤生态环境:项目占地、场地开挖等会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施工时尽量移挖作填,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树木,施工后及时复种草植树,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污水处理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区内的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污水,生活办公污水经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化学实验废水经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收集后进入花溪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废气:食堂厨房使用为清洁能源,厨房油烟通过净化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减少怠速时间,加强周围绿化措施可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主要由风机抽送,并经地面专门的地下停车场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2.5m,应确保排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③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来源于学生和教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纸张为可回收部分,经回收后外卖,其余经项目垃圾收集点收集经党武垃圾转运站送当地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集中处置。本项目化学实验室将产生部分实验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后全部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部门集中处理。
④噪声: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基础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本项目临思雅路、思杨路以及思孟路,另外科技路位于校区和研发区中间,其交通噪声将对教学楼、办公室等声环境有一定影响,交通噪声可通过合理布局,种植减噪树木等方式降低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项目选址基本可行。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发布第二次公告(网上公示);
2、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单位和群众。
七、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
2、期限:2015年4月27日-5月8日
3、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2)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反对、无所谓);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直接反映:
建设单位: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联系人:雷毅
联系电话:15902605122
环评单位: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李燕
联系电话:0851-5522197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86号
邮编:550001
环评单位: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
邮编:550081
九、保留时间:10日(2015年4月27日-5月8日)。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