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新区70余家施工单位代表签订《规范施工承诺书》,加强对新区市容环境卫生的保护。
按照承诺,施工单位将自觉按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保持车身整洁,封闭运输或者采取覆盖措施,避免抛洒遗漏污染路面。同时,按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贵安新区直管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圈围设施和环卫设施,硬化出入口道路,施工完毕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此外,在施工过程中对新区城市道路不造成污染,如有污染需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清洗。
据了解,此次参与签订承诺书的施工单位涉及到的城市环境范围广泛,主要是新区的“三纵两横”和“六横一纵”的黔中大道、贵安大道、金马大道、兴安大道、百马大道和多彩贵州大道(贵红路)、中心大道、安康大道(磊马路)、天河潭大道、京安大道、茶园大道、湖磊路等城市主干路网。
据介绍,由于一些建筑工地不文明施工,对城市道路环境造成污染,严重影响了新区干净整洁的市容。这次与施工单位签订《规范施工承诺书》,主要是更好地贯彻落实管委会印发的《贵安新区直管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打击建筑工地不文明施工、污染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为新区创造优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