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高峰镇采取“倒扣分”机制对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级班子实施考核管理。
为了加强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级班子的建设管理,高锋镇制定了《高峰镇机关干部职工考核管理办法》和《高峰镇村级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在具体的考核内容上更注重考核评价标准的科学性。结合日常干部职工作风薄弱环节和群众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考核办法分为请销假制度、签到制度、会议制度、后勤管理制度、材料报送及管理制度、通报批评制度、信访维稳制度、基本工作制度和上班、坐班、值班制度。针对农村工作时间灵活、工作繁杂现状,对村干部考核则重点集中在会议纪律和美丽乡村、征地拆迁、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安全工作、拆违控违等重点工作的实绩考核。
据介绍,考核工作由镇纪委牵头、镇效能办具体实施,采取“一月一公示”、“一年一考核”。倒扣分工作制度对干部职工、村干部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月份、年度考核。每月公示期为七天,七天内当事人对扣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到镇效能办、镇纪委申诉核实,七天后不再接受申诉。年终根据每月扣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相应比例将所扣分值与奖金进行核算后扣除,严格兑现惩罚。
《管理办法》明确,严禁以弄虚作假等行为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对违反纪律的人员,经高峰镇纪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高峰镇党委取消集体和个人的考核资格。
同时,考核办法“倒扣分”制度与镇党委其它目标责任等多项工作挂钩。(曾 欣)